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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全流程

成为国家公务员的光荣之路!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全流程>考试报名

2.考试报名

2.1报名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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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注册报名
   报名信息:(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讯地址、照片、毕业院校、专业类别等。   (2)考试规定所要求事项,如:是否服从调剂,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3)资历、资格事项:教育经历、工作经验、外语水平等。(4)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等。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为主考机关,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等进行的初次审核。所以,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认真核查报名信息与招考要求之间的吻合程度,以提高初审通过的概率。
   审核时间一般为报名后48小时之内。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主要包括: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等。
   (4)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可登录以下网站打印准考证。
   提醒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书,应尽量不要拖到最后,以免因为各种原因造成无法打印准考证情况的出现,致使延误考试。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2.2河北省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2013 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3 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 5 年 (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应届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应届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
   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取得辅修或第二学历证书的人员按什么专业报考?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
   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3 年应届毕业生?
   1、 2011 、2012 年、2013 年毕业, 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 (2013年毕业的截止到 9月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3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 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 如何认定 ?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参加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我市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职位。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原件审核阶段,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下述材料: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要提供组织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2013 年服务期满人员, 可提供选聘或招募通知书或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9)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 报考人员应具有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该基地为基层单位) 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0)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 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1)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该基地为基层单位) 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 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2)哪些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
   除具有本市农业家庭户口、本市非农业家庭户口外,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一是具有单位集体户口的;二是具有天津市蓝印户口的。
   (13)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注册如何处理?
   如发生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 导致无法正常注册的情况, 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 18 号)核实后办理注册手续。
   (14)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前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低保证 (复印件)和户口本;后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 18 号)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15)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在《招考简章》上查询。
   (16)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17)体能测评、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 号)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不达标及未按照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组织实施。
   (18)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否申请复检?
   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 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七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天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9)报名流程
   1、了解公务员考试
   熟读公告大纲,万学金路专家认为考生对于公务员考试要有政策方面的了解。 我国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引入公务员考试,在进入 21 世纪之后,该项考试趋于成熟和稳定。其次,考生如果想了解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条件、考察科目等详细信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查看每年由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告发布后,还会相继发布录用公务员大纲及职位信息,大纲是公共科目命题的依据,对于公共考试科目的题型、考查内容作了规定。万学金路每年都会对公务员考试的公告、大纲、职位的详细解读和分析,为考生的考前冲刺做方向性指导。
   2、报考
   考生要及时关注公务员的报考时间, 由于很多考生对于报名的流程不是很了解, 会出现很多小问题,影响考试报名,万学金路专门在推出了各省的报考指南,其中对报名注意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的辅导。
   3、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很多考生在报名结束后以为报名这一环节已经结束, 其实, 只有成功缴费后系统才能生成准考证。 万学金路专家提示考生应及时关注缴费时间, 登陆报名系统利用电子银行进行缴费。准考证打印期间,考生可以在报名网站找到准考证的电子版进行打印。
   万学金路专家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每年的政策、考试时间不同,缴费、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这些时间会在每年的招考公告中详细写明, 请考生仔细阅读招考公告。
   4、公共科目笔试
   公务员考试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环节就是公共科目笔试, 它也是各位考生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敲门砖”。公共科目笔试一般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又包括五个专项,分别是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考生在备考时要了解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五个专项考察的顺序,例如:2010 年国家公务员将常识判断题放到了最后面,这样在备考时也可以根据考题的顺序进行训练。
   5、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
   目前我国面试采用的方式叫做“比例竞争制”。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会公布一个分数线,达到这个统一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才有可能会进入面试, 但并不是所有的达到该分数线的考生都能进入面试。由于一部分职位的报考者很多,因此公共科目笔试高分者也很多,为了避免组织面试的混乱,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即按照 1:3、1:4 或者 1:5 的比例,选取分数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面试。如果某职位招录 3 名公务员,按照 1:4 的录取比例进入面试,那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达到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排名在前 12 名者将会进入面试。
  “结构化面试”仍然是目前面试采用的主要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也称标准化面试,是根据所制定的评价指标,运用特定的问题、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严格遵循特定程序,通过测评人员与应聘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对应聘者进行评价的标准化过程。
   “无领导小组讨论” 是近年公务员考试中新兴的面试考核方式。 领导小组讨论是评价中心技术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测评技术, 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集体面试。 它通过一定数目的考生组成一组(5 至 7 人),进行一小时左右时间的与工作有关问题的讨论,讨论过程中不指定谁是领导,也不指定受测者应坐的位置,让受测者自行安排组织,评价者来观测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 口头表达能力, 辩论的说服能力等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是否达到拟任岗位的要求,以及自信程度、进取心、情绪稳定性、反应灵活性等个性特点是否符合拟任岗位的团体气氛,由此来综合评价考生之间的差别。
   专业科目笔试并不是所有职位都要考查的内容,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
   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考试有招考部门组织,考核范围将会在考前通知考生。
   6、体检、组织考察、任前公示
   面试过后,剩下的体检、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的流程考生只要按照各部门既定的流程进行即可,要求并不复杂。
   (20)考试时间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 9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申论》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 200 分。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 2013 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4 月 13 日上午,8:00—9:30 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 一 12:00 进行《申论》考试。报考各市、县(区)、乡镇机关的考生,以及报考省地税局系统、省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省直其他部门和系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考生人选。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不高于 3: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5月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
   4、证件审核。5月7日-5 月9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3 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 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5、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5月18 日至5月20日,报考省直各部门和系统(除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外)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5月25日至5月27日,报考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6月1日至6月3日,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6月8 日-6月10日,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6月15日至6 月17日,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招录任务较重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 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自行下载打印 《面试通知单》 ,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录计划。
   (二)计算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 2 位小数。
   (三)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分职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 公布本批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省直机关 (系统) 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报考各市、 县 (区) 乡镇的在本市网站公布。
   (21)考试科目
   国家人事部在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方便考生,定时定期”。按照职位性质, 报考职位分两大类,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以中央党群机关、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一类。 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 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二类。
   报考第一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考查范围包括:常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以下三种题型:阅读理解(短文阅读、文章阅读)、词语表达(选词填空、词语替换)和语句表达(病句判断、歧义辨析、长句判断、选句填空);数量关系(数字推理、数学运算);判断推理(图形推理、演绎推理、定义判断、事件排序);资料分析(文字资料分析、表格资料分析、统计图形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 135-140 道题,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时间短、题量大,这就要求考生不仅做题速度要快,还要具备一定的答题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
理论和行政管理等理论知识以公务员身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及阅读理解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 150 分钟。
   报考第二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一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 的题型、 题量、 难度等与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 略有不同。 专业科目笔试的内容、方式由各招考部门确定。
   在各地实际操作过程中, 考试科目可能不完全一致, 部分省市可能还会考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考生可根据当地招考公告进行复习。
   (22)考试特征
   公务员考试特征概述就其实质来说,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 它不仅是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 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 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条件,同时又广泛借鉴和吸收其它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成果。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 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表现为录用考试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考试办法及考试类型、主考机关、甚至命题、监督及阅卷工作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 并且指导着录用考试的进行。 有法必依则是要求录用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 以确保整个录用考试过程符合公正,客观,竞争等要求。
   (二)实用性
   公务员录用考试依据国家行政机关空缺职位的要求统一进行,严格遵循"因事择人","为用而考"的原则, 从行政机关的工作的实际需出发来择取人才, 充分保证人才的"适材适用。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体和客体是特写的。 我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由国家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国家人事部门委托用人部门实施。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客体的特定性则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四)公开性
   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均可报考,不受阻挠和歧视。而且报考条件、对象程序、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及录用等事物都应公布于众,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23)成绩核算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分数
   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成绩总分是 200 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 分,申论 100 分。一般来说,行测平均到每个题目,均分是 0.7 分左右。
   计算公式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50%
   地方公务员 考试成绩核算
   北京公务员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折合成百分制) 占 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 50%。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成绩的核算与国家大致相同,极个别省份具有特殊性。
   如 2009 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4)准考证书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 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后一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考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若报考人员遗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发。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 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号不相邻。准考证号一般采用 8 位数字。
   (25)违纪制度
   1、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几种处理方式?
   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以下三类处理方式:一是情节较轻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该科目(场次)成绩无效、不予录用;二是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 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三是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
   另外,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考试过程中,哪些情形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会收到什么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 (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 (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 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 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
   规定以外的物品一般包括: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材料,如书籍、笔记、练习册、草稿纸或纸条等物品。报考者将这些物品带入考场且没有按照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比如,将书籍带入考场并且放在考场座位的抽屉内等,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规定要求, 报考者除携带身份证、 准考证、 文具外, 其他物品最好一律不带入考场。如果带入考场,报考者应按照考场规则和监考要求将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2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 其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资格审查的程序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 身高不能过矮。 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