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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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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务员考试全流程>了解考试

1.了解考试

1.1考试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度山西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报考省委老干部局汾东公寓管理处和劲松公寓管理处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其中,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专业科目可申请免考,但需在报名确认、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免试申请表》,携《报名表》、《免试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3日至4日到省法院、省检察院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地址见附件),经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免试,专业科目成绩按该科目本职位考出的最高成绩计算(如该职位均为专业课免考人员的,专业科目成绩以全省最高成绩计算;如本职位专业科目考出的最高成绩未能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免考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最低合格分数计算)。如审核后不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要求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其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专业科目成绩。各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1.2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2.1招考对象

   1、招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2、参加山西省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须在2014年3月24日前取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4、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人、农民报考。报考省级机关的,在设区的市级机关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6、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
   7、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1.2.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24日至1996年3月24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24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报考者在报名后、录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或工作时间、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4年3月24日为截止日期。

1.3公考招录流程

1.3.1山西省考招录流程图


1.3.2招录信息发布

   1、考试招录信息
   山西省考试招录信息,主要包括3个招录文件:招考公告、考试大纲、招录职位。
   其中招考公告主要发布报考条件、招考对象、报名办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招考政策咨询电话等。
   考试大纲主要发布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内容、题型和时限、考生须知、答题卡填涂方法说明等。
   招录职位表,隶属关系、地区代码、地区名称、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职位代码、职位名称、职位简介、职位类别、开考比例、招考人数、学历、专业、其它信息等。
   2、往年招录信息发布时间
   一般在考试前一段时间,以下是山西省招录信息历年发布时间,用于参考。2014年于3月21日发布;2013年于3月7日发布;2012年于3月14日发布。
   3、招录信息查阅渠道
   本省人事厅、各大门户网站如新浪、搜狐、腾讯等、及金路公考社区。

1.3.3报名审核

   1、报名审核内容
   对报名提交的全部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报名资格与条件和职位表中标注的硬性要求是否相符合,当然不排除部分职位对报考资格的软性要求。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审查报考者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考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户口(查居住地、年龄)、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除了民航空中警察等某些特定职位,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2、报名审核时间
   一般在报名之后48小时之内。

1.3.4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的内容:详见考试大纲。一般山西省笔试考试科目主要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
   笔试考核的时间:山西省笔试考核时间一般在4月份。2014年笔试时间为4月26-27日;2013年笔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2年笔试时间为4月21日。

1.3.5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的内容: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
   面试考核的时间:山西省面试考核时间一般在6月份。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形式,一般为10人左右的面试团队,考生一人答题,面试团队根据考生答题表现,进行打分。无领导小组的面试,一般为10人左右的面试团队,考生也有七、八人左右,共同讨论答题,面试团队根据整体表现,进行打分。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6月下旬。

1.3.6体检与录用

   体检内容: 身高体重、视力、心电图,胸透,口腔、耳鼻喉、验血、验尿、血压、内科。体检标准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时间:在公务员考试中,警察是在公务员面试之前进行体检的,其他的职位是在公务员面试之后才组织去体检。
   录用公布方式:拟录用名单将公布在各省人事考试网。
   录用公布时间:一般为面试之后1个月左右。